近日,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要求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专业实行备案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通知要求,凡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机构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核定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包括美容外科专业、美容牙科专业、美容皮肤科专业和美容中医科专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在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备注页登记核定专业,并加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
通知强调,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进行定期考核。医疗机构不得违规核定、备案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信息。对超专业范围开展医疗美容项目、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在核定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要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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