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体质下降的学校不能评优

2012-11-05 谭嘉 健康报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转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意见》指出,学校体育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地要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严禁挤占体育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转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意见》指出,学校体育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地要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要因地制宜制订并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实施方案,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科学安排体育课时。要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让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

  《意见》提出,要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做好学生健康检查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制度的配套衔接。各学校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积极探索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科目的做法,推进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其对增强学生体质的引导作用。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来源注明为“梅斯医学”或“MedSci原创”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梅斯医学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为“梅斯医学”。其它来源的文章系转载文章,或“梅斯号”自媒体发布的文章,仅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仅负责审核内容合规,其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责内容的准确性和版权。如果存在侵权、或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在此留言
评论区 (0)
#插入话题